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自主投資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分期請領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自主投資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分期請領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9條 儲金管理會於其提供之投資標的組合有公司財(業)務、債信嚴重惡化,或投資標的被終止、清算、暫停與恢復交易、合併及其他重大情事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處理。前項處理情形應通知監理會,並於一星期內提交書面報告,經本部備查後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