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母法 第二章 退撫儲金之提繳 第17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私立學校應辦理教職員增加提撥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與準備金作業,由各學校依儲金管理會所定作業規定辦理。前項作業規定,應報監理會轉本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