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母法 第二章 退撫儲金之提繳 第11條 教職員撥繳退撫儲金之繳納證明,應由其服務學校出具。各學校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向受託金融機構繳納退撫儲金款項時,應將繳款單副本,連同當月份繳納款項清單,一併送受託金融機構彙轉儲金管理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