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41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