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第9條 法規: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9條 私立學校賸餘款之流用,在符合整體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校務發展原則下,應由流出學校先計算可流用額度上限後,由流入學校擬具使用計畫及預算,經學校法人董事會通過,並報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後,納入流出及流入學校年度預算辦理。法人主管機關審查前項使用計畫,應先徵詢流出及流入學校主管機關之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