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第5條 法規: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5條 私立學校賸餘款之投資,以下列各款為限:一、購買國內上市、上櫃公司之股票及公司債。二、購買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之受益憑證。三、其他經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項目。前項賸餘款之投資,私立學校應訂定投資決策及風險管控作業機制,並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