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法規: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私立學校法母法 第39條 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申請設立之附屬機構或辦理之相關事業,應先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依相關法規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前項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之會計、財務處理,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應依其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及稽核作業規章辦理。第一項之附屬機構,不得為依本法許可立案之學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