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法規: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私立學校法母法 第22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於任期中出缺,包括於任期中因捐助章程之修訂,增加董事、監察人名額後之缺額;其補選應於捐助章程報經法人主管機關核轉該管法院,辦理變更登記完竣後一個月內完成。但捐助章程規定增加之名額應自下屆起實施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