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私立學校法母法 第14條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改選之董事,其任期依本法修正生效前之規定。但其任期於本法修正生效日之後起算者,依本法修正生效後之規定。董事每屆任期之起算日期,以法人主管機關核定生效之日為準。法人主管機關並應將核定文件副知學校法人所設各私立學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