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7條 私立學校投保本保險時,應列表載明學生之姓名、年級及保險金額,並於完成投保手續後,報本部備查。本保險契約成立後,其效力有中止或變動者,私立學校應自中止或變動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報本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