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第13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13條 學校申請獎勵、補助資料,有虛偽不實者,撤銷其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學校違反相關法令規定,經提審查小組討論後,依本法第五十五條所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其已領取者,並得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命其繳回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經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