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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國民中學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或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且其學籍符合入學規定者,得申請依其志願保送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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