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第20條 法規: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20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