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11條 法規: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年八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及一百零五年三月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