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8條 法規: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8條 本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每三個月召集之,並為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之。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諮詢顧問、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列席或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