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分館:一、圖書館事業發展組。二、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三、知識服務組。四、特藏文獻組。五、數位知識系統組。六、國際合作組。七、秘書室。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十一、南部分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