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節目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節目策略及頻道規劃之研究。二、教育節目之規劃、製作、排播及審核。三、國際教育節目之交流及合作。四、數位節目內容之規劃及製作。五、教育廣播教材、節目叢書與有聲資料之編輯及維護。六、其他有關節目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