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一、蒐藏研究組。二、展示組。三、科技教育組。四、公共服務組。五、秘書室。六、人事室。七、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