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 第1條 法規: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1條 教育部為整合公共圖書館資源、推廣全民終身學習及提供數位化、多元性、全球性圖書資訊業務,並輔導地方公共圖書館,特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