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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自修正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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