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2條 機關指定地區公開徵求房地產,採購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作業依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