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7條 法規: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7條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得不以一家為限。前項評選作業,準用本法有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