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第2條 法規: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2條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依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