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第16條 法規: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二章 招標決標 第16條 電子招標文件及電子投標文件,其以文字或圖形檔處理有困難者,得以掃描電子文件代之。電子投標文件中含有掃描文件者,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書面文件供查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