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條 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之特定採購,國內廠商與外國廠商共同投標,國內廠商符合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者,該共同投標廠商得視同國內廠商。 本條定義的名詞 外國廠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