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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在中央由主管機關定之;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
地方未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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