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7條 法規: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7條 專業技師對於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妥善保管之責任,除有關機關依法令調閱,或應委託者要求借閱外,不得洩漏其中任何資料,並應自提出簽證報告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