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5條 法規: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5條 專業技師辦理簽證業務時,應依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項目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