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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共同投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有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機關應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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