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3條 法規: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條 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