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2條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以下簡稱查核小組)進行查核時,應以現場查核為主,書面資料審查為輔。前項查核,應依行政院訂定之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相關法令及工程契約規定,並參照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查核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前項參考基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