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相關法規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母法 第8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五款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於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情形,應檢具設立登記滿五年之法人證明文件及最近五年內承攬國內外工程技術顧問業務累計金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