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2條 法規會掌理下列事項:一、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之審議事項。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事項。三、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四、法規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編印事項。五、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事項。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