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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關稅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67條

進口貨物在輸出或產製國家之製造、生產、銷售、運輸過程,直接或間接領受財務補助或其他形式之補貼,致損害中華民國產業者,除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關稅外,得另徵適當之平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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