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第8條 法規: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8條 進口貨樣得預行辦理報關手續,並得先將進口報單送海關核明,在報單上加蓋「貨樣提前辦理」戳記,優於一般進口貨物,迅速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