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第5條 法規: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5條 空運進口之廣告品及貨樣,經海關審核數量合理者,其運費按實際運費十分之一計算,核估完稅價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