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第4條 法規:廣告品及貨樣進口通關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4條 超逾前條規定免稅限額之廣告品及貨樣,按其超逾部分課徵進口關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