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本辦法所稱運輸業,係指以運輸工具經營國際客貨運送業務並經依法設立登記之營利事業或其代理人。 本條定義的名詞 運輸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