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7條 物流中心業者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其封條之取得契約訂有限制複製條款者,得申請使用自備封條。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