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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郵包物品:指由郵政機構傳遞之進、出口郵遞信函及包裹。
二、郵政機構:指依郵政法提供郵政國際服務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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