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第12條 法規: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12條 保稅工廠年度盤存盤差數量超越常情處分罰鍰案件,以盤存結算表中所列單項原料貨價為基準,其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五千元以下者,免予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