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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辦法所稱空運快遞業者(以下簡稱快遞業者),指經營承攬及遞送航空貨物快遞業務之營利事業。
本辦法所稱空運快遞專差(以下簡稱快遞專差),指受僱於快遞業者,並以搭乘飛機之方式為其攜帶快遞貨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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