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第十四款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