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 第16條 法規: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四章 附則 第16條 營業人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者,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論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