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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10條藍色申報人,應於規定期間內備具規定申報書表,向所轄稽徵機關提出之。前項申報,除應按帳面數額填列申報外,並應依照所得稅法及…
- 第12條公司組織之藍色申報人,其會計事務應設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 第13條藍色申報人應將當年度帳簿憑證及一切表件整理齊備,保存於營業場所內,俾資查核。
- 第14條稽徵機關對藍色申報案件,應依收件順序編號並列冊登記備查。
- 第15條藍色申報人所送申報文件如不齊全或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稽徵機關應通知其於十日內補正:一、申報書表計算錯誤者。二、申報項目未依…
- 第16條稽徵機關對藍色申報案件申報達各該業所得額標準以上者,即以其原申報額予以分析比較核定,如未達所得額標準者,應再個別調查核定…
- 第17條藍色申報案件如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稽徵機關應即查核其帳簿文據:一、不依第十五條之規定補正,或補正後仍不清晰,非查核帳簿不能…
- 第18條稽徵機關依前條規定查核其帳簿文據時,應通知藍色申報人提供資料說明,其有第十一條委由會計師為代理人者,並應通知其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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