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規: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相關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法母法 第二章 遺產稅及贈與稅之計算 第18條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在贈與額中扣除之負擔,以具有財產價值,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者為限。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得認係間接之贈與者,不得主張扣除。前項負擔之扣除,以不超過該負擔贈與財產之價值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