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稅務實施辦法 第6條 法規:電子稅務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6條 以電磁紀錄或電子傳輸方式辦理之事項,其應提出之文件如無法以電磁紀錄或電子傳輸方式提供者,得依相關法令規定採人工補正方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