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法規:會計師業務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3條 委員會設置執行秘書一人,副執行秘書一人,助理秘書若干人,遵照委員會決議,並秉承召集人指示,辦理本會一切事務人,均以向有關機關調用為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