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第5條 法規: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5條 本標準修正發布生效日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本標準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