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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
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3條
記帳士
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壹仟伍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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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請領記帳士證書,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證書費;申請補發或換發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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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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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本標準依記帳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請領記帳士證書,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證書費;申請補發或換發記帳士證書者,亦同。
第4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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